法院不僅是公民伸張正義的重要場所,也是公平公正的化身、是最能體現法律尊嚴的神圣地方。而西充縣法院卻敢多年拖欠修建法院大樓的工程款不還,以其說是法院確實沒有錢還不起,還不如說是法院對法律的藐視和傲慢,嚴重地損害了法院在人們心目中的正義形象。
對于法院欠款的一事,既然西充法院先后作了三次書面還款承諾,還有法院蓋章、院長和副縣長的簽字,可為什么三次承諾最后都沒有得到兌現呢。白紙黑字,如此言而無信,除了說明法院本身的行為就是對法律的藐視和傲慢外,不管法院方面如何解釋,其理由都是蒼白無力的,不成立的。
拖欠的工程款多達200多萬元,對于一個資金實力非常有限的小建筑承包商來說,并非一筆小數字,甚至可能是他的全部身家。在這種情況下,周老板毅然墊資承包工程,是有很大投資風險的。而其之所以仍敢于冒著風險而上,除了堅信只有找到活干,才有點錢賺外,也許還有這樣一個想法,即和很多人一樣,周老板認為與法院打交道應該是值得放心的,畢竟法院是政府的,政府是不會不講信譽的吧。偏偏,非常不幸,周老板的想法錯了,不但民間有老賴,其實政府里也是有老賴的。說不準,西充縣法院正是利用人們對政府的這種過度信賴的心理,才敢于一而再、再而三地失信于周老板。
從2003年至今長達5年多的時間,雖然新聞中沒有提到,周老板是否已通過法律的途徑向西充縣法院追討被拖欠的工程款。但不管怎樣,先排除周老板到底是否有什么顧慮不說,難道西充縣法院就可以對拖欠周老板的工程款不當一回事嗎?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于法于理,西充縣法院都沒有理由對欠款久拖不還。不知道在西充縣法院工作的法官們有何感想。
現在,西充縣法院拖欠工程款一事,終于通過媒體給予暴光了,并且再次得到了西充縣領導批示的還款承諾,說實在的,最后是否會如期得到兌現?仍然是拭目以待。只是眼看年關臨近,家中父老都等著拿錢回去過年,而周老板與他的30個建筑工人也只能過個窮年了。(李文杰)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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