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配城被強制拆遷,成都市成華區政府愿補償878萬元,業主卻認為至少得給兩個億,一場奇特的民告官隨即展開……
這些天,古魁一直在等待一場奇特的民告官的審判結果,但官司輸贏還未宣判。古魁告的是成都市成華區政府,這場官司是成華區政府出錢請他來告政府的。>>>詳細
正方:
政府出資請公民告自己是好苗頭
這個做法體現了政府與公民的平等關系。一般人看來,公民是不能和政府打官司的,打也打不贏,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許多公民都不愿意跟政府打官司,現在,政府拿出錢來鼓勵公民跟自己打官司,就是告訴公民,政府和公民是平等的,有問題,法律來解決,最公平,這種做法為解決政府和公民之間的矛盾帶了一個好頭。 >>>詳細
“政府出錢請人告自己”的觀念進步
成都市成華區政府在處理與市民古魁的拆遷補償糾紛中,卻既沒有隨意動用警察對付古魁的明顯不理智行為,也沒有堅持“以我為中心”,拒絕司法公正裁判或者非法干預司法。相反,在給古魁的過激行為以極大寬容的同時,積極主動地將糾紛提交司法解決,尋求獨立公正的第三方介入,力求在一個公認的平臺上和平且徹底地解決糾紛。這無疑體現了當地政府及相關領導的觀念進步,也顯示了對法律權威的信仰和對司法公正的信任,以及對公民合法權利的尊重。 >>>詳細
反方:
謹慎歡迎政府請人告自己
民告官是很難的,這是共識。據10月28日《半月談》雜志報道,中國近年來“民告官”案急劇增加,一年達10萬件,但勝訴率不足三成。有律師用5句話做了概括:民告官,起訴難;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難告贏;民告官,執行難;民告官,代價大。可見,光是鼓勵民眾告自己,只不過是諸多環節中的一環,而要徹底被公正對待,還有很多的步驟要走。 >>>詳細
政府請人告自己中的法治幻覺
成華區政府承諾不干涉司法是“非不能也,實不為也”。按理說,上百萬的訴訟費即便緩繳、免繳,都應當由法院按照法律規定,通過正當的程序來決定,非司法機關無權干涉。但是在成華區政府的幫助下,“法院沒有人讓他交高達百萬元的訴訟費”。行政權力既然可以干預訴訟費的收取,公眾為什么不相信它也能干涉正常的司法審判,這樣的例子實在不勝枚舉。 >>>詳細
其他: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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