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某房地產公司銷售員郭強偶然從公司電腦里發現了幾份單位“慰問”領導的名單。名單上,赫然寫著公司的“慰問計劃”,涉及到某區多個政府機關和單位。郭強以此為砝碼,向公司老總要價30萬出售此名單,和老總周旋了一個星期后,郭強收到近一萬元錢,但他隨即被警方抓獲,以犯敲詐勒索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現代快報》11月12日報道)
“慰問計劃”是個什么玩意兒?怎么看都像是“送禮計劃”,甚至還有“行賄計劃”之嫌。而據此案當事人郭強說,他知道這些房地產行業的潛規則,所以才想到發短信敲詐――小偷能反腐、小姐能肅貪,現在,又有一位敲詐犯“挺身而出”,“勇揭”行業潛規則。
對于所謂的“慰問計劃”,我們并非第一次聽說。今年四月份,網上就流傳一篇帖子《玫琳凱泄密資料之政府公關機密記錄檔案》,帖子中公布了數百位獲贈玫琳凱化妝品的人員名單及其詳細個人信息。玫琳凱(中國)化妝品有限公司發函表示,此事為該公司離職員工邱某所為,邱某散布的資料是經其非法竊取玫琳凱公司的歷史資料后進行加工和篡改而成的,“泄密者精神有問題”。(4月26日《南方都市報》)
原來,“慰問計劃”、“公關計劃”之類的潛規則絕非只是存在于房地產一個行業。忍不住產生兩點疑問:
其一,揭穿潛規則的人或成了“精神病”,或成了詐騙犯被繩之以法,而潛規則為何依然巍然不動?那些在名單上的政府工作人員,是不是應該受到處理?那些炮制和實施“慰問計劃”和“公關計劃”的人,是不是應該受到追究?事實上,類似事件盡管屢屢上演,卻一般都沒有下文,不了了之的可能性非常大。該“慰問”的繼續“慰問”,該“笑納”的繼續“笑納”,所有的潛規則依然如故,按既有軌道在運轉。
其二,揭出潛規則的為何不是“精神病”就是“敲詐犯”?如果說某些知道內情的“正常人”對此熟視無睹,是因為“法制觀念淡薄”、缺乏“社會主義榮辱觀”,為何那些監管部門和政府人員也對此不聞不問、聽之任之呢?――哦,我差點忘了,他們當中的一些人,也是赫然出現在了“慰問計劃”、“公關計劃”名單上的。
事實證明,每一個潛規則的背后,都有一個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都不是一個人在戰斗。當一個社會要指望“精神病”和“敲詐犯”才能揭露潛規則的時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喬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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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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