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重慶鐵路集裝箱中心站建設項目在沙坪壩區土主鎮啟動,涉及該鎮觀音巖村、明珠山村、四塘村等村土地征用。時任觀音巖村黨總支書記的王某找到區“征地辦”楊某,要求在補償該村公路面積4.1公里和土地丈量過程中重復計算,多補償給村里100萬元,并承諾給其好處費,兩人一拍即合。明珠山村、四塘村村干部也如法炮之。這些村干部與區“征地辦”干部相互勾結,獎騙得的征地款一部分支付給區“征地辦”干部回扣,大部分以虛列支出、找人出具假領條等方法將現金提出進行私分。3個村共騙取征地款200萬元,私分60萬元,給區“征地辦”5名干部回扣幾十萬元。(見2008年9月17日《法制日報》)
這起騙取和私分征地款案件頗具典型性。雖然沒有揩被征地村民的油,但卻導致了200萬元國有資產流失。分析一下,有許多教訓可以總結。一個教訓是鐵路建設方對國有資產管理松弛。根據事先的協議安排,由鐵路建設方與征地所涉及的3個村村委會,協助“區征地辦”和鎮政府搞好征地宣傳、清理、丈量、拆遷等工作。出現這一問題,至少說明鐵路建設方并沒有派人參與土地丈量工作,以至導致200萬嚴國有資產流失,成了“冤大頭”。第二個教訓是檢察機關、紀檢監察部門不應置身度外。對涉及資金巨大的征地補償工作,區一級職能部門應當像參與重大工程項目一樣實施全程監督,但無論從事先的安排還是在實施過程中,均沒有看到他們身影。如此,還能不出現問題?第三個教訓是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目前,村一級普遍成立了有村民代表參加的財務監督小組,估計這3個村也不會例外。但從此案不難看出,村財務監督小組顯然形同虛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加強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不僅僅限于黨政機關和鄉鎮以上領導干部,還須向村一級延伸。這不僅僅因為類似征地這樣的“大陣仗”在農村并不少見,而且還因為村干部腐敗直接損害的是并不富裕的村民利益,因此同樣應當加大對村干部監督,同樣需要加大基層反腐敗力度。(侯文學)
(責編:李艷)
![]() ![]() |
- 相關新聞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