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12萬特困戶 每人將領1000元紅包
記者從前天(6月24日)的廣東省東莞市領導干部會議上獲悉,市財政將拿出逾1.2億元向12.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發放紅包。不過,由于很多鎮(街)、社區申請人員太多,導致無法上報名單。
發紅包減輕CPI上漲影響
4月底,劉志庚書記曾說,受澳門為市民發紅利的做法啟發,打算給市民發放補貼,以減輕CPI上漲給市民造成的影響,這叫“臨時生活補貼”。
6月初,紅包發放方案出籠,七類人群可享受補貼:低保對象、五保戶、非低保對象的優撫對象、非低保對象的一至四級殘疾人、棄嬰、已治愈的麻風病人和低保邊緣戶(即家庭人均收入為401至600元的人員)。如果同一個人擁有多重身份,則只能領取一次補貼,不能重領。發放標準為每人1000元。
6月初,東莞市民政局向各鎮街社會事務辦、民政局直屬有關單位等發出通知,要求調查統計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群體市民人數,6月22日前報市民政部門。但6月22日,這一數據并沒有公布。
會上,劉志庚證實,本次市財政將拿出1.2億多元向12.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發放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他說:“此舉獲得廣泛關注和好評。”
31鎮難以上報補助名單
昨日,記者從東莞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只有石龍一個鎮按時將補助對象名單上報,其他31個鎮(街)由于“低保邊緣戶”收入難以界定而無法上報名單。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為了1000元“紅包”,甚至出現一個社區近八成居民申請邊緣戶的現象。作為莞城最老社區之一的北隅社區一共有6000余戶本地人家,共25000人,低保戶就有94戶,共230多人,而且該社區的殘疾人有240多人。北隅社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申請低保邊緣戶的人非常多,但因難界定,具體數字還未統計出來。
一個社區八成人申報
從有關渠道獲悉,在認定低保邊緣戶的過程中,以家庭人均收入600元為標準。那些稍高于600元的家庭,則本能地盡力爭取。據說,在靠近深圳的一些鎮,發生了為爭1000元紅包而導致糾紛甚至打架等事件,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一個社區近八成居民申請邊緣戶的現象。
是萬江人口最多的一個村,據有關人員介紹,申報低保邊緣戶的人數超過了總居民人數的一半。據了解,甚至有的鎮部分社區的申報人數近八成。
村民坦率地說:“每人1000元啊,一個家庭可能就三四千元,很多村民都在私下約好,只要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老板,都去申報邊緣戶。”
鎮小河管理區居民對政府派發的千元“紅包”也有自己的看法:“600元算是低保邊緣戶,那601元就不算了?人均多出幾塊錢,一下子一家卻要損失幾千元,這筆賬太不劃算。”為此,許多居民想方設法削尖了腦袋也要往401元~600元的標準里擠。
東莞市民政局相關人員表示,600元算是邊緣戶,601算不算呢?這種矛盾給實際的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
(據南方日報、廣州日報)
評論:
正方:
發紅包需要鼓勵而非大棒
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任何剛剛出臺的政策都不可能百分百完美。如果此次開全國之先河的發放紅包沒有限制條件,很可能財力不允許,發紅包很可能就會變得遙遙無期。這不僅是東莞人不愿意看到的,也是全國人民不愿意看到的。相反,東莞如能從先給低收入市民發紅包積聚經驗,進而向“全民紅包”的目標挺進,何嘗不是一件美事呢? >>> 詳細
發紅包:公共財政有勇氣敢擔當
媒體的不信任廣泛存在,就像對待最先提出全民補助、分享財政高增長的上海政協委員那樣,將其看成是荒誕或怪異的表達。CPI擾動社會民心,群情焦慮無助,政府作為或無為驚擾著民眾的希望與失望。在民生艱難的境地下,東莞公共財政顯露勇氣,給予被圍困的底層生活以擔當,濟難解困,一個以人為本的政府必將因此得分。 >>>詳細
反方:
“發紅包”是一種狹隘的福利路徑
其本身具有諸多“先天不足”,不僅會引起社會詬病,還容易引發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除了分配對象過于局限導致利益不公外,還極易在分配對象認定、分配過程等諸多環節上滋生腐敗和不規范運作等問題。
全民共享發展成果,不是發一次或幾次紅包所能做到的。在我看來,國庫充盈了,財政富裕了,通過加大投入提升各項公共福利水平,以公共福利來實現全民共享,才是理性、公平的路徑選擇。 >>>詳細
東莞發紅包要制度化不要曇花一現
如果“紅包”只是曇花一現,那么每人“一次性”發放1000元的決策則可能缺乏科學依據。物價上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地方政府有錢還要做好“細水長流”的打算。 >>>詳細
其他:
(責編:李艷)
![]() ![]() |
- 相關新聞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