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消息,也許很多人會說,在地震發生前,國家地震局沒有正確預測地震的發生,還可以拿現在的科學技術還沒有達到準確預測地震的水平等理由搪塞,但在地震發生以后,對震級等數據報告觀測這些最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就顯得不可原諒。但我這為這一行為不但能原諒,更值得鼓勵。這種尊重事實的舉動,代表了政府思維的一種轉變,是政府最負責任的表現,是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最好詮釋,也是向實事求是精神的回歸。
確如專家所言:對于地震震級大小、震量深度和地震經緯度的確定標準,主要是依據釋放能量的大小來決定。在地震爆發之初,得到的數據還不夠多的情況下,就需要初步確定地震震級;而隨著臺站的數據越來越多,獲得的信息就更全面,因此需要進行修訂。
對于地震部門來說,這個消息可以選擇公開,也可以選擇不公開。如果公開,就意味著要否定前面的工作,如果不公開,民眾也不會感覺到有什么異樣,事實也可以一直隱瞞下去。對自我工作進行否定,需要有很大的勇氣和非常負責任的態度。即使我們個人,當遇到事實真相與自身說法不一致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或者面子,也會選擇刻意忽略真相,甚至用謊言來掩蓋真相。更何況政府在面對類似情況時,要考慮到承擔的責任和面臨的后果,要維護政府的威信。過去許多真相政府在“穩定壓倒一切”的思維模式下被忽略,或者用一種修飾過的假象代替真相。雖然這種做法在表面上看似維護了政府的威信,但這種威信是十分脆弱的,當事實真相被揭開時,政府便會面臨誠信危機,破壞了政府在民眾心里的信任和形象。
信息公開及時、準確、透明,不但沒有損害政府威信,反而加強了政府在群眾心中的威信。在這次抗震救災中,信息及時公開調動了一切可以利用的積極力量,有力地推動著這次抗震救災工作的進展,信息公開將全國人民動員起來,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產生著無堅不摧、無往不勝的力量,展現了中華兒女空前的團結力量和超強的凝聚力,展示了人民對于政府工作的充分信任。
只有將地震最真實的信息及時告訴民眾,才能讓受災群眾情緒穩定,充滿信心和希望,更能讓在災難中逝去的亡靈最好地安息。我希望政府在救災結束后,能夠繼續堅持信息的公開、透明,將這一個條例更好的貫徹下去,成為政府工作的常態。(張昌波)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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