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開工興建、2000年9月底交付使用的無錫市第一人民醫院一幢22層大樓,在使用7年后,將被炸為廢墟。原因是這塊區劃在2003年被重新規劃為商業用地。(現代快報3月17日)
2007年西湖第一高樓炸了再建引爭議
也就是說,這座耗資幾千萬、歷時三載多建起的頗為壯觀和頗為現代化的樓宇,在它誕生三年后,就被判處了“死刑”,逃脫不了被炸毀的命運。不要說用戰略的眼光來規劃一座城市,就是“鼠目寸光”,也不至于“朝令夕改”。在“樓該不該炸”的表象之下,掩蓋著一個觸目驚心的問題:城市規劃何以屢屢淪為“圖紙鬼話”?
近年來,大江南北掀起了一股炸樓風,被爆破的樓房從普通民房到豪華酒店、從學校堂舍到機關行政辦公樓,從平房到幾十層的大廈,從幾十年的破舊老房到現在僅僅才用了幾年的新樓,在人們的惋惜聲中幾分鐘甚至幾秒種就被夷為平地,化為瓦礫。和無錫醫院大樓命運相同的是,2007年1月6日,坐落在西子湖畔的22層、67米高、設計壽命為100年的浙江大學湖濱校區3號樓,在僅僅走過它生命歷程13年的時候,被爆破拆除;2007年1月7日,曾經被作為海濱城市青島標志性建筑之一的24層大樓鐵道大廈,在爆破聲中轟然倒下……
1990年我國就頒行了《城市規劃法》,對城市規劃的嚴肅性、約束性和規范性,都作了法律層面的嚴格規定。尤其是對城市規劃的戰略性、前瞻性和穩定性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以保證城市規劃的連續性,不因為領導人的好惡而更改,不因為領導人的更迭而變化。然而,現實語境卻是,神圣而莊重的城市規劃,在某些領導人眼里成了可以肆意揉捏的面團,只要一時性起,想長了就拽拽,想團了就搓搓。民間譏諷規劃等于“鬼話”,城市規劃的穩定性和法定性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執行。
如果把各地炸樓時機和當地領導人的變動情況對比分析一下,就不難發現一個奇特現象,那就是“領導一換,規劃重來”。一任領導有一任領導的執政思路、領導策略和操作方式,主張一變,免不了“推到重來”。很多建筑的拆除,并不是因為它本身存在“壽命”等客觀原因,有的是后任重新定位了區劃功能,有的只是某些官員為了臉面更加光彩,有的是因為官員覺得其影響了城市的光輝形象,更有的是后任為了自己的政績推倒前任的一切所為。這些官員堅信“一張白紙能畫更新更美的圖畫”,熱衷于重打鑼鼓另開張。對創造政績的強烈沖動,使得現行的規劃法律的約束性顯得蒼白無力。
如果不能夠保證《城市規劃法》得到剛性執行,規劃等于“鬼話”就不是笑話。應該建立嚴格的雙向問責機制,一方面追究當初規劃或決策失誤者之責,另一方面也追究濫炸爛拆者之責,從源頭和結果兩方面確保《城市規劃法》的貫徹和落實。(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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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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