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中午12時左右,上海奉賢一名女協查員在收集黑車非法載客的證據時,在車內被黑車司機連刺兩刀身亡。而她被刺的地點,正是執法部門伏擊黑車的地點。(據3月10日河南商報)
發現上當,黑車司機刺殺女協查員 制圖/方毅夫
讀了這則新聞,筆者首先是震驚,其次是心痛。而最堵心的是,在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上,死者陳素軍的職業一欄填寫的只是“民工”二字。那么,造成這種局面究竟是誰的悲哀?同時還有諸多疑問想要說出。
其一,陳素軍算不算“英烈”?毫無疑問,陳素軍是在為上海市公路運輸管理處稽查大隊工作中、為打擊黑車而被刺死的,而且她有“女協查”的明確身份。那么,陳素軍之死算不算因公殉職?是否應該被追認為英烈?呼和浩特市市委副書記王志平在辦公室被槍殺,案件尚未明確就 被 追認為英烈,那么陳素軍呢?她為了微薄的報酬而冒著生命危險為運管處工作,如今在工作過程中遭遇滅頂之災,能否享受到王副書記的待遇?
其二,陳素軍今年只有31歲,正是人生中的好光景,她的死必將給她的家庭帶來巨大的災難,那么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也許陳素軍就是家里的頂梁柱,也許她在運管處“工作”所獲得的報酬正是她一家人的經濟來源。那么,她死后,她的家庭將如何維系?她的父母大人、她的公公婆婆、她的老公和孩子又將如何面對這樣一種慘劇?
其三,陳素軍死的到底值不值?為了維護國家的正義和公理,每一個中華兒女都應有勇于獻身的精神。關鍵是,陳素軍的做法是否合法呢?有律師表示,如果協查員在事先知道執法人員執法時間及地點的情況下,故意搭乘黑車,那么他們實際上是故意引誘司機從事違法行徑。而執法人員如果事先也知道協查員的行動,并等待其帶人“入套”,顯然也不合法。
由此可以看出,陳素軍的做法并不合乎法律規范,然而她不合乎法律規范的做法是在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和指示下做出的,由此而發生的法律后果應該有誰承擔?陳素軍的死是“罪有應得”還是“替人墊背”?可以想象,如果當時協查人員是一名交管部門的正式人員,也必將遭到和陳素軍一樣的下場,那么是否也會享受到和陳素軍之死一樣的待遇?同命能否同價?這都令人思量。
實際上,不僅交管部門,在公安、工商等許多執法部門中都“養有”陳素軍之類的協查、協管、線人等等,他們往往拿著微薄的報酬而冒著生命的危險戰斗在“最前線”。在社會上,他們只能充當隱性人的角色。一旦案件告破全是執法部門的功勞,而他們一旦遭遇生命危險卻只能自認倒霉。諸如陳素軍被刺死之類的事件也并不鮮見。
筆者在為“女民工”陳素軍致哀的同時,更想知道是誰造成了陳素軍的悲哀?希望呼吁陳素軍案件能夠引起廣大執法部門和執法者的驚醒,希望執法部門今后不要再把最危險的任務交給沒有戰斗經驗和沒有戰斗工具和執法權的“協查”人員,希望陳素軍事件今后永不發生。(司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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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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