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且自今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將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1月8日新華社)
只要你是一名消費者,就難以擺脫與塑料袋形影不離的“白色生活”。因此,面對白色污染的挑戰,每個社會成員都無法置身事外,需要對自己的生活習慣來一場“自我革命”,在喚起自己公民意識的同時,也必將催生一種全新的“綠色生活”理念。
值得思考的是,消滅白色污染注定不會是一場速決戰。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由于質量差,最容易被人隨手丟棄,一向被視為白色污染中的“重中之重”,也在這次的《通知》中被明確宣布了“死刑”。但不可否認的是,不管是厚度超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還是以“降解塑料”制成的塑料購物袋,本質上仍是污染源,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依然存在。塑料袋有償使用制度實際上沒有改變塑料袋繼續被“合法”使用的事實。可以說,塑料袋目前享受的是近似“死刑緩期執行”的待遇。
有償使用對消費者的阻遏作用到底有多大,既取決于消費者對政策的理解程度有多深,又取決于塑料袋的替代品的商品化率有多大,還取決于有償使用的代價有多沉重———價格越高當然對使用者的阻遏越明顯。但是環保的考慮顯然不能成為代價考量的唯一制定依據,還需要對各部門成本利益進行統籌考慮。
細讀《通知》,可以發現從塑料袋的源頭———產業調整的角度下手的制度安排,這有助于緩解政策利空下的具體行業生活壓力,防止只堵不疏帶來的越堵越多的亂象發生。由此不難看出,國家在消滅白色污染方面有更深層的思考和更為長遠的計劃,采取穩扎穩打的做法可以逐步減少地方和相關利益群體基于利益的消極對抗強度。同時,也為中國的“后白色污染時代”找到一條科學有序兼顧各方的發展之路,盡量少走彎路,避免使中央的政策在小小的塑料袋面前折戟沉沙。從統一全民思想的角度,從統一各政府部門認識的角度,國家都有必要制定一個塑料袋的“死刑”時間表,從消費終端和生產環節共同下手,實現最終取代塑料袋的綠色目標,不給塑料袋借“死緩”繼續大行白色污染之禍的機會。(高點)
西岸酷評:
有償使用塑料袋未必是“防治白色污染”的靈丹妙藥;希望這項政策所產生的收益能向社會公益事業傾斜,只有讓消費者從中受益,才能調動起廣大消費者支持環保事業的積極性。
(責編:吳頌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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