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啟動儀式上,一輛四座雷諾跑車式敞篷女警巡邏車正式在柯橋街頭亮相。但面對這一“開國內警車巡邏先河”的配備,隨之而來的卻是來自各方面的質疑之聲。(《今日早報》10月20日報道)
浙江紹興縣公安局女警城區開雷諾跑車巡邏
圍繞這部相當“不俗”的雷諾跑車,當地警方與網民的解讀涇渭分明:在紹興警方的敘述中,跑車擁有“液晶顯示屏,攝像頭可360度自動旋轉進行攝像,可及時為現場接處警處置提供第一手影像資料”,我們可以很容易體會到當地警方急于引導輿論的迫切心情;而在網民的板磚中,“女警開敞篷跑車巡邏”無法擺脫“做秀”的嫌疑,更無法擺脫那種種有空穴來風嫌疑的揣測。
在筆者看來,哪怕“女警開敞篷跑車巡邏”與作秀無關,但行政權力的任何一個具體開支都應當得到強有力的監督制約:一輛跑車(哪怕包括車上裝備的高新技術)所需要花費的納稅人稅款是否必要與妥當?“香車女警”對于紹興縣城治安的改善是否真的會有預期的效果?公安部門為配合旅游業設立女騎警部隊,怎樣才能擺脫不務正業的嫌疑?……從新聞照片中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在豪華跑車周遭穿梭而過的“摩的”與自行車,還有莫名驚詫與習慣了沉默的普通納稅人。
跟女警有關的新聞與景致,紹興并不是第一家:聞名全國的大連女騎警便是此中最拉風的例子。而“大連女騎警”是騎警還是奇景的爭論也從未真正消失過——因為根本就不可能消失:為迎合游客需要“固定在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10:30到固定旅游場所巡邏”的女騎警還是騎警嗎?還是警察嗎?無法回答這個質疑便無法消解自身存在合理性的危機。開著敞篷車的紹興女警會不會躲開這樣的質疑?筆者表示擔心。以旅游為經濟支柱的紹興古城,女警跑車巡邏會是單純的提高警用車輛水平與性能的樸素目的嗎?
如果不是,那“為了給古老的紹興增添一道亮麗風景”的最具可能性目的,或許有合情合理的因素,但就不那么合法了:依據公安部的有關規定,警車除執行公檢法司五類任務外嚴禁濫用。況且在2006年12月11日由公安部修訂并發布的《警車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警車車型由公安部統一確定。汽車為大、中、小、微型客車和執行緊急救援、現場處置等專門用途的車輛。是的,對于警車的型號與品牌,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作為行政公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花納稅人的錢,難道不應該有起碼的謹慎之心嗎?每一分錢該不該花,該怎么花,都應當成為每一個公職人員(尤其是決策者)心中時刻不能忘記的思考維度。
女警開敞篷跑車巡邏,哪怕真的與作秀無關,但也終究擺脫不了質疑的聲音。因為在沒有有效監督的公權力面前,質疑成了納稅人最可行的表達途徑。! (蕭銳)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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