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1月20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陳敏靈 龔瑩)我市近日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對首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日前,《福州市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經市政府研究同意予以印發。方案提出,根據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從1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對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方案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按照國務院及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長效機制,做到成熟一批復制推廣一批,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在全市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對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最大便利。 據悉,證照分離指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審批的改革。2017年4月,福州自貿片區在我省率先實施“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