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確定的目標,到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的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水平明顯提升,城鄉居民收入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發展潛力巨大的煤炭、有色金屬、稀土、風能等資源,將在內蒙古的經濟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意見》指出,內蒙古是國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屬生產加工基地和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要充分發揮資源豐富、靠近市場、基礎較好的優勢,做大做強特色優勢產業,加快構建多元化的現代產業體系,把內蒙古建設成為國家戰略資源支撐基地和新的經濟增長點。
《意見》提出,加快電力輸送通道建設。將內蒙古電力外送通道納入國家電網建設總體規劃,優先安排建設。加快蒙西、呼倫貝爾等煤電基地至華北、華中、華東、東北輸電通道前期工作,研究論證錫林郭勒至南京等長距離大容量高電壓等級輸電通道建設。鼓勵利用火電輸出通道外送部分風電,擴大電網接納風電規模,配套建設調峰電源,統籌制定風電消納方案。
推進信息網絡建設。加強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和城市空間地理信息數據庫建設,建立覆蓋農牧區鄉鎮的信息綜合服務體系。加快電子政務網和重點政務信息系統建設。
《意見》還指出,要穩步推進國家能源基地建設。優化煤炭資源開發,進一步規范開采秩序,推進資源整合,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建設一批現代化露天煤礦和千萬噸級安全高效礦井,建成一批年產5000萬噸以上的大型煤炭生產礦區。支持呼倫貝爾、錫林郭勒和鄂爾多斯(600295,股吧)等重點煤電基地建設。
《意見》提出,支持設立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有序發展新材料、新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強稀土資源保護,加大資源開發整合和儲備力度,加快稀土關鍵應用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產業化,提高稀土開發利用水平,以包頭為重點大力發展稀土等新材料產業。
根據國家產業布局和專項規劃,實施差別化產業政策,優先在內蒙古布局建設具有比較優勢的煤炭、電力、煤化工、有色金屬生產加工等項目,在項目核準、資源配置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加大中央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力度。推進資源稅改革,研究完善內蒙古煤炭等礦產資源領域收費基金政策。完善風電產業稅收政策,促進風電發展。
鼓勵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創新服務,支持內蒙古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扶持地方性銀行等金融機構發展。進一步加大對內蒙古的信貸支持力度。適度放寬扶貧貼息貸款條件。加快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擴大抵押品范圍,完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和發行企業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