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及其資產監管的國際經驗
www.shockplant.com?2012-04-23 14:48? 劉銳?來源:《學習時報》 我來說兩句
西方國家沒有事業單位這一稱謂,但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和市場化運營的公司之間存在大量功能上類似于我國事業單位的組織,如美國的準政府組織和政府性公司、英國的非部委公共團體、日本的獨立行政法人、加拿大的法定機構、部公司和皇家公司(皇家公司中包括博物館、美術館等類似于我國事業單位的組織)以及新加坡的法定機構等(為了表述方便,以下除專門指稱外,均稱“事業單位”)。 立法先行,依法管理 西方國家對事業單位及其資產的監管堅持立法先行原則,主要運用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而不是行政命令、行政審批來規范、監管事業單位及其資產,推動事業單位變革。事業單位的設立、改革,依據已經生效的議(國)會法律,有些國家甚至為每一個事業單位單獨立法,以滿足個性化監管的需要。比如日本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決定運用獨立行政法人推動行政改革之后,首先出臺了《獨立行政法人通則法》、《獨立行政法人通則法施行之法律整備法》等法律,而且每個獨立行政法人設立之前,又專門為該法人單獨制定個別設置法。新加坡根據不同時期社會發展需要,通過議會專門法令設立不同的法定機構,如會計和公司管理局是根據2004年的《會計和公司管理法》設立的。美國設立政府性公司必須經美國國會專案批準。 由于堅持議(國)會立法先行、自上而下逐級規范的制度建設思路,西方國家事業單位及其國有資產監管的制度構成以議會立法為主,注重構建真正意義上的法律體系,通過法律規定預算控制、年度財務報告、獨立審計、信息公開等基本制度。如日本的國有資產法律體系包括《國有資產法》、《財政法》、《國庫法》、《道路法》等特別法令,《有關國有會議場所及設施委托管理的特別措施法》、《國有資產特別措施法》等法律及一些具體管理規范。法國公共資產管理的法律除《公共財務總法典》這一基本法外,還包括《財務根本法》、預算法案和主管部門制定的法規等,內容詳盡、邏輯嚴密,涉及資產管理的每一環節。在具體制度設計方面,如日本的《獨立行政法人通則法》規定了獨立行政法人的設立標準、組織結構、監督評價等內容,在個別設置法中進一步限定了獨立行政法人的業務范圍和主管部委監督、參與的界限。新加坡法定機構的專門法規定法定機構的功能、權利義務、與主管部的關系、工作人員任命、財務要求和審計控制等內容。總的來看,通過議(國)會立法這種手段規范事業單位及其資產管理的優勢在于:可以在權力機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公眾之間合理配置責、權、利,解決監管體制和基本運行機制等全局性、戰略性問題,有效限制行政權力濫用和事業單位“內部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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