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規定需站在消費者立場
www.shockplant.com?2012-01-31 09:23? 楊忠陽?來源:《經濟日報》 我來說兩句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針對各方意見比較集中的鑒定難問題,新版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質檢總局可以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專家庫;經爭議雙方同意,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機構可以選擇專家參與調解工作。”“處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需要對產品質量問題或者嚴重質量安全性能故障進行檢驗和鑒定的,按照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有關規定執行”。 然而,讀罷新版征求意見稿后,筆者感到,其中有些條文依舊不夠明細甚至缺乏可操作性。由于我國的汽車銷售體系并未設計退回注銷的機制,新車一經上牌即成為“舊車”,其信息已全部注冊登記,若要再次交易必須在二手車市場進行。退車涉及一系列問題,如果車已經上完牌照,交管部門應怎樣操作?如果車已經購買保險,誰來協調與稅務、公安、保險之間的問題?再比如,對于關鍵零部件和總成更換之后是否可以重新計算“三包”期限這一問題,在新的征求意見稿中并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這些都是汽車“三包”規定所不能回避的。 作為當今汽車產銷第一大國,一個公正、合理的汽車“三包”規定不僅應當有利于促進我國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同時還應有利于激勵汽車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和更完善的服務。這樣才能對汽車行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從這一點上看,“三包”規定的制訂和出臺應充分考慮消費者的意見,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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