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推進綜合改革,打造全新的基層醫藥衛生體制
2009年下半年,安徽制定了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出臺了“一主、三輔、五配套”的政策文件,在全省32個縣(市、區)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重塑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機制。
推進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導、體現公益性的管理體制。堅持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方向,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公益性事業單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由所在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對所屬行政村衛生室實行人員、業務、藥械、財務一體化管理,對村醫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
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設崗、全員聘用的科學用人機制。依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結合服務人口及當地自然、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按農業戶籍人口的千分之一,合理確定人員編制;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崗位特點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確定崗位構成比例。打破身份界限,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堅持因事設崗、全員聘用、競爭上崗、合同管理,定編定崗不定人,人員能進能出。
推進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平、體現績效的考核分配機制。主要是建立“兩個考核機制”、實行“兩個掛鉤”,即縣衛生主管部門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考核,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與財政補助水平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醫務人員進行考核,將醫務人員工作業績與個人收入掛鉤。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按照國家要求,結合安徽實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在國家確定的基本藥物目錄范圍內,適度增補地方藥物,增補用藥比例一般鄉鎮衛生院控制在20%以內,中心鄉鎮衛生院控制在30%以內。對國家、省確定的基本藥物,全部實行“零差率”銷售。研究和改革藥品流通體制,全面實行基本藥物省級網上集中統一招標采購、統一定價、統一配送。
推進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投入補償機制。政府負責保障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和其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相關經費實行縣級保障、省級統籌、統一支付、集中管理,省財政對部分困難縣增加一定的轉移支付。同時,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支納入縣級國庫支付中心統一管理。
這五項改革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有機統一整體,既堅持了政府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方向,讓人民群眾真正得到了實惠;又保障了醫務人員收入水平不降低,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是一個體現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新機制。在這個新機制下,實現了“三個回歸”: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回歸公益性,而不是營利性的企業;醫務人員回歸到看病防病的角色,而不是商人;藥品回歸到治病的功能,而不是賺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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