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在河南等地拉開大幕
事業單位改革終于出現了極具重量的試點地區。人口大省河南,日前拿出了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意見,方案涉及9.2萬個事業單位,214.7萬名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管理改革的重要目標是,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評價“河南改革案例”。
與此同時,江西省省會南昌市、廣東省經濟大市中山市,也拿出了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如果再加上此前深圳開展的、旨在改革執法服務部門的“公務員分類改革”,事業單位改革的大幕,已經正式拉開。
事業單位“身份”將根本轉變
按照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的《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 》,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列入事業機構管理序列的事業單位。
這次改革,直接打破了事業單位原來的行政級別,按照工作職能,重置各類工作崗位。“事業單位在用人和待遇上,一直比照行政機關單位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度,行政級別‘說了算’。現在就是要改變這種狀況。”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鄭子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是表示。
事業單位現行的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三至十級職員崗位。
除了“官本位”被直接打破,以往“事業單位干部待遇隨人走”的老規矩,也被打破。改革后的河南事業單位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職工工資將根據所在崗位確定。“崗位改革之后,評聘上的管理人員或專技人員,如果沒在相應的崗位上,就不能享受相應的待遇。”上述實施意見可謂動了真格。
目前,不少事業單位存在著“雙肩挑”現象,即一個人同時占有專業技術崗位和領導崗位。上述實施意見則規定,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任職。因行業特點和工作需要確需兼任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
比如,一名正處級的醫院院長,擔任院長時拿五級管理崗位的工資;一旦不再擔任院長,改而從事醫療工作,他就拿專業技術崗位的工資,比如專業技術四級或五級的工資。
“長期以來,‘混’在事業單位,幾乎成了很多人的人生追求,這反映了事業單位改革的必要性。現在,這種狀況要改變了。”汪玉凱說,事業單位積弊不少,改革力度也應相應加大。
而崗位設置管理,只是事業單位改革的第一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是事業單位改革落實的必要手段。”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人力資源系主任文躍然向本報記者表示,一些崗位的內部等級評定,現在就應開始實行擇優聘用。
但是,文躍然也表示,河南省目前實行的“先入軌,后完善”的思路,也是符合現狀的。“畢竟得先確保本單位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實現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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