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稱日本所謂釣魚島屬日“證據”全無證明力
www.shockplant.com?2013-01-09 17:29? 廉德瑰?來源:解放日報 我來說兩句
第三,對于《草案》中的個別內容,不應做實用主義的解釋。日方一再提及中國個別人曾使用“尖閣諸島”一詞的問題,企圖以此證明中國承認釣魚島歸屬日本。對此,筆者早有文章說明,“尖閣諸島”一詞來源于英語的“Pinnacle Islands”,至少在1972年雙方各自正式固定稱呼之前,兩國都曾有使用各種譯法的現象,日本外務省也使用過“釣魚島”、“黃尾嶼”和“赤尾嶼”的稱呼。另外,筆者也不認為《草案》中的有些意見可以被解讀為中國承認釣魚島屬于琉球,相反倒是《草案》說:釣魚島“是否應劃入臺灣亦須研究”之內容更值得注意,它說明中國當時不但沒認為釣魚島屬于琉球,而且還考慮過是否將它正式劃歸臺灣管轄。后來中國外交部在1972年12月30日發表的關于釣魚島問題的聲明中正式公布,“釣魚島等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是中國臺灣的附屬島嶼”(臺灣當局在1971年12月2日將釣魚島劃歸宜蘭縣管轄)。 周恩來早在舊金山會議召開前就發表聲明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堅決主張召開曾以軍隊參加對日戰爭的一切國家的代表的和會,來協商共同對日和約問題。”這意味著中國早就認為應該召開全面的對日和平會議,而不是舊金山會議那樣的片面會議。而在這樣的會議召開之前,琉球主權未定,根本談不上“尖閣諸島”屬于日本。退一步說,如果“全面和約”締結暫時無望的話,那么1972年的邦交正常化應該是中日之間解決戰后問題的合法過程,當時兩國未談琉球問題(因此該問題仍屬兩國之間的懸案),但以“擱置爭議”的方式處理了釣魚島問題。如果日本現在否認這一點,則意味著兩國的戰后處理尚未結束,領土問題當然尚未解決。筆者認為,此次時事通信社的“證據”既無證明力,又意味著日方還是認為存在領土問題,因為他們一直在挖掘著對己有利的“證據”。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亞太研究中心副主任 廉德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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