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謀殺中國留學生嫌犯難以精神錯亂為由脫罪
www.fjnet.cn?2012-06-20 15:50? ?來源:中國廣播網 我來說兩句
現年29歲的馬尼奧塔曾拍攝過低成本的"雙性戀"色情電影。2010年,馬尼奧塔曾把虐殺兩只小貓的片段上載至互聯網,遭受猛烈抨擊。他還曾面對鏡頭"生動"地介紹自己被植發的感受: 馬尼奧塔:我仍能感覺到他們切開我的頭皮,雖然我不感覺到疼痛,但仍感覺到他們花費數小時切開你的頭皮里植發,你能感覺到血從頭上流向頸部,確實有點血腥。 主此外,馬尼奧塔還在博客中聲稱受精神病及服用藥物的困擾。他的前女友也曝光他有自虐傾向。 那么,精神錯亂的辯護是否會成為馬尼奧塔逃避罪責的一個借口呢?加拿大英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格蘭特教授表示:馬尼奧塔很難利用精神錯亂辯護脫罪: 格蘭特:和美國一樣,加拿大也有對應的精神病辯護制度,叫做精神錯亂辯護,如果要成功運用這個辯護方法,被告必須證明他在行兇時處于精神錯亂狀態,并且精神錯亂導致他無法辨別作案后果,比如馬尼奧塔不知道用冰錐扎人會導致死亡,這叫做無法辨別后果。另一個證明方法是被告不知道他的行為是錯誤的,這個錯誤行為是指社會所不認同的行為,馬尼奧塔不僅精心策劃作案,還把行兇視頻傳上網,這能證明他清楚的知道他行為的后果,哪怕他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他也無法利用精神錯亂這個辯護來脫罪。 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在接受本臺記者蘇玲采訪時也表示,精神疾病的說法可能無法成為馬尼奧塔的救命稻草。 邱寶昌:事實上在他殺人之前有一種變態的行為,他的精神又和一般人不一樣的地方,這也正是要追究他刑事責任的,而并不是說由于他的精神疾患造成他不能辨別是非,不能辨別他的行為后果而不承擔責任,就像有的國家,包括我們國家精神病如果在沒有發作期的正常期內實施的行為仍然要承擔刑事責任,虐殺林俊以后他逃走,他實際上意識很清醒他不逃走肯定要被追捕,犯罪前有積極的準備,有自主的辨別意識。從他一系列表現來看他不存在著嚴重的精神疾患,到了對這種行為的法律后果無法辨認的情形,所以以這種精神疾患或者因為精神病而不承擔刑事責任,這是一種逃避責任的表現,我們也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部門要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這不僅僅是保護中國公民在加的合法權益,也保護了整個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權益。 馬尼奧塔的辯護律師稱,由于本案被媒體大肆渲染,因此很難保證馬尼奧塔受到“公正的審判”。他認為,法官在選擇本案陪審團時需要“非常慎重”。邱寶昌認為,疑犯律師的所謂"擔憂"并無必要! 邱寶昌:他的律師在維護他自身的權益可以提出很多的理由,提出很多的一些建議,加拿大是屬于英美法系,也有陪審團制度,英國新法典也規定了,一般嚴重的犯罪,被判5年以上的,或者重罪的應該有權獲得陪審制度,媒體的關注是不是影響干擾司法的公正,實際上這里面,加拿大陪審制度有很多的規定可以去排除輿論的干擾,也就是說司法的公正與新聞的自由有一個平衡,所以在陪審團的審核上,審前不能有偏見等等做出了很多的規定,而媒體的關注實際上更能夠讓陪審團、讓法院公正的審理,因為在媒體的曝光之下任何偏見都是在陽光之下,所以我想陪審團的遴選都能夠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的考驗,被告辯護律師的這種疑慮我認為是多余的。 由于加拿大沒有死刑,馬尼奧塔最有可能的判罰也可能只是終身監禁,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曾經表示,林俊被害案在中國和加拿大都引起了高度關注,希望加方公正審理此案,并將予以密切關注。我們也希望中國留學生能夠在海外確保安全。對于案件的進展,中國之聲和中國廣播網也將持續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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