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人員現場丈量高度(廈門交通執法支隊供圖) 東南網12月17日訊(本網記者 劉瑋 通訊員 洪曉陽)12月9日10時,廈門交通執法支隊湖里大隊執法人員在湖里區長岸路路段巡查時,發現前方有一部運載鐵架的貨運車輛高度明顯超高,只見車輛在駛入到長岸路天橋下時,差點刮到天橋底部。執法人員見此情況都捏了一把汗。在視線良好的寨上三路路段,執法人員示意車輛靠邊接受檢查。 經過現場勘驗查明,這部貨車運載鐵架,鐵架內含有工藝品,車貨總長度16.25米,總寬度2.5米,但是總高度竟達到5.1米,因車貨總高度最大限值為4米,該車已超高達1.1米。 對于現場勘驗的結果,駕駛員張某表示無異議,坦言稱自己臨時從平臺接單,為了多賺運費從泉州惠安駕駛該車要送貨到廈門某貨物堆場,看到實物也知道肯定存在超高的違法行為。當執法人員詢問張某是否能提供《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張某稱沒辦理該證件。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因涉案車輛車貨總高度超高1.1米,依據裁量基準,該車所屬的道路運輸企業將面臨交通執法部門處以的罰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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