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人民日報》政治版刊發報道《福建法院推廣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 引入專業力量,輔助生態司法修復》,點贊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試點推廣的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生態專家擔任技術調查官,作為審判輔助人員全流程參與各個審判環節,重點針對環境損害程度和生態修復方案等核心要素給予技術支持,真正實現誰破壞誰修復、在哪里破壞就在哪里修復。[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