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打好懲戒失信組合拳 今年來執行到位金額超75億
2021-04-14 07:11:1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記者從福州中院了解到,福州兩級法院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對有條件執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采取集中曝光、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罰款、拘留以及移送拒執等措施。 據介紹,福州兩級法院通過打好懲戒失信強力組合拳,促進執行質效不斷提升。2021年以來,福州兩級法院共執結執行案件約1.3萬件,執行到位金額超75億元。其中,福州中院僅第一季度就發放到位金額約29億元,占去年全年發放金額近九成。 集中曝光、限制消費 運用多種信用懲戒措施 “法官,能解除我的限制消費令嗎?我有個緊急業務要去省外洽談,現在我買不了飛機票,如果去不了就黃了,我欠的錢馬上支付到位!”這是今年二月,羅源法院執行法官接到的被執行人陳某的電話。 羅源法院在執行以陳某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中,由于被執行人陳某遲遲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法律義務,執行法官一再催促未果的情況下,向陳某發布了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發布沒多久后,被執行人陳某就主動電話聯系羅源法院,請求法院幫忙聯系各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后執行法官聯系各申請執行人到法院來,在執行干警見證下,被執行人陳某當場轉賬還清全部欠款,該系列案件順利執結。 羅源法院通過信用懲戒措施的運用,有效推動了執行難問題的解決,加大被執行人的違法成本和代價,進一步樹立司法權威,營造誠實守信的法治環境。 身份曝光讓一些“要面子”的失信被執行人感到無地自容,成為懲戒“失信被執行人”的有效舉措。長樂法院借助信息化,通過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網站、移動客戶端、戶外媒體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 “法官,我在廣場看到我兒子的照片了,該怎么辦?”日前,長樂法院接到這樣一通來電,起因是許某被判處罰金后查無可控財產,又未能及時繳納罰金,故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長樂法院為讓被執行人主動履行該盡之義務,將失信人員的相關信息在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村居公示欄等多處予以公布,許某因此“出了名”,許父亦得知了許某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和法院工作人員聯系并繳納了罰金。類似的來電常有發生,長樂法院多措并舉,運用信息化手段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曝光,既令其“臉上無光”,也為周圍群眾提了醒,壓縮了失信被執行人的生活空間,大大提升了“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自覺性。 重拳出擊 打擊拒執 2012年12月7日福清法院對原告陳某與被告人林某、同案人楊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判決楊某、林某償還原告陳某借款本金人民幣54萬元及逾期利息,償還尚欠陳某的借款利息人民幣317640元。判決生效后,因楊某、林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福清法院分別于2013年3月18日、5月17日依法作出執行裁定:查封、扣押登記在被執行人林某名下的小型汽車一輛;于2013年6月26日作出執行令責令被執行人林某限期將上述車輛交至本院。上述判決、裁定、執行令已按被執行人林某書面確認的地址送達,但其仍拒不交出上述車輛,上述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2020年9月28日,被告人林某在三明市明溪縣楓溪鄉官坊村太平峰隧道工地生活區被抓獲。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并對自己拒絕執行的行為懊悔不已。 被告人林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2021年1月25日,福清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林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該案不僅體現了福清法院打擊拒執行為任何時期都不手軟的決心,也震懾了那些企圖通過非法途徑隱匿財產、逃避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 依法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 “法官,您好。借款我都還上了,這下我不會被限制出境了吧?”在鼓樓法院近日執結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陳某乙一反之前不履行不配合的態度,主動還款。陳某乙為何如此配合?原來,經辦法官限制其出入境,導致其出行受阻,被執行人陳某乙不得不主動配合執行。 2021年1月7日,鼓樓法院立案執行陳某甲申請執行陳某乙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鼓樓法院于2021年1月7日向被執行人陳某乙寄送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等材料,但被執行人陳某乙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申請人陳某甲于2021年1月11日向鼓樓法院提供被執行人陳某乙即將出境的線索,鼓樓法院當即向出入境管理處送達限制被執行人陳某乙出境的決定書。后被執行人陳某乙于2021年2月5日準備出境時被攔截。 在出入境機關吃了閉門羹后,陳某乙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反思,并在限制出境當天把所欠款23萬余元借款全部履行到位,本案得以順利執結。(記者 林先昌)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